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需要,全力打造“学在临平”美好教育品牌,推进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现将杭州市临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20人,其中职高7人,初中27人,小学86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临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杭州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者,户籍放宽到浙江省户籍;在临平区有两年及以上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者,户籍不限;报考职教紧缺专业课岗位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可放宽到5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4.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为准。
5.任职资格要求:
①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高中(含中职)、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持有初高中(含中职)历史、地理、初中历史与社会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历史与社会岗位,持有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以报考科学岗位,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任意学科岗位。
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
④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
8.临平区在职在编教师、已签约临平区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临平区民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如要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30日9时—6月1日16时。
报名网址: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hzlpjy.cn
移动端招考报名系统二维码:
报考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通过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2日9时—6月4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6月5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录“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6月6日9时—6月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1:3,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临平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5确定面试人选,招聘计划在3名至10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临平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形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考核,招聘考核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体检费由考生个人自理。
2.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品德、现实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或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八、其他事项
1.中小学校在职教师要求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
2.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截止期限为资格复审6月6号日前。
3.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5.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须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在报到聘用前(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招聘公告由临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9530898、89530896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089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71)86220117
(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临平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hzlpjy.cn/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linp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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