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22期)中,淳安德明外贸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现将抽样编号为GC21330000300430505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
一、抽查基本情况:
淳安德明外贸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茶,草甘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二、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淳安德明外贸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绿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茶叶)21.5千克。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淳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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