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情况
此次计划招聘50名协管员,涉及局各科室、中队的内勤、辅助执法等工作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法律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含)以上;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5.性别(具体见附件);
6.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5)其他不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1月5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http://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1/hz/QTZF/index.html网站报名。
3、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含正面清晰拍照,角度不正无法清晰识别的视作材料无效,下同);
(3)国家承认的教育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户口簿(含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退伍证、就业援助证等其他材料原件扫描件。
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
4、资格审核后报考人员不足招聘计划2倍的,酌情延长报名期限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项目分为2项,男性体能项目为俯卧撑、1000米;女性体能项目为仰卧起坐、800米。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身体状况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不建议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项目具体分值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二)女子组
五、招录方法
整个公开招录过程经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录取。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基本法律(《民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间考生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加入邪教组织证明和原单位工作鉴定(无工作人员除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按照钱塘区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八、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不低于2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九、疫情防控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需提供14天行程码和适时“健康码”,“行程码”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等人员密集的环节需提供3天内核酸检测(具体以浙江省疫情防控办适时要求为准)。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69146919、0571-8692663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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